一、谁来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人员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分析各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调解书。
二、被车撞到要怎么赔偿
被车撞到可以要求的赔偿如下:
1.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等。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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