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提交哪些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提交股票发行申请书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决议股东大会;
(四)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代收行的名称和地址。
按照本规定指定保荐人的,还应当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建议书。依照本法规定承销的,还应当提交承销机构名称和有关协议。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由股东大会决议。未经授权、更正或者股东大会批准,擅自改变新股发行目的的,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第二,股票发行的方式是什么?根据发行风险,股票代理发行方式一般分为承销发行和代理发行两种。1。承销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理发行股票,将上市公司新发行的全部或者部分股票,按照行权价格预支相当数量的股票发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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