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即指在选举中,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情形,这种选举方式利于选出更适合的候选人。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差额选举2人候选人应多少人
进行差额选举的,候选人人数比例应当按照如下方法计算:如果进行直接选举的,差额比例应当为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进行间接选举的,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比例应当达到候选名额的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其中,如果最后的结果不是整数的,应当采取进一法而不是四舍五入的方法,例如候选人数的最终值为1.3时,应当确定两位候选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