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工伤十级赔偿是怎样办理的
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赔偿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和外出医疗差旅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伤残津贴:1-4级伤残人员按月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90%、85%、80%、75%。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的伤残人员,其护理费标准分别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50%、40%、30%;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因工死亡丧葬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遗属抚恤金:发放基数与标准:死者生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其配偶40%,其他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在我国相关的劳动者办理这类工伤办理前,应与劳动用人单位积极的签订劳动用人合同,按照劳动合同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劳动伤害的,用人单位应积极的按照劳动合同,对自身的工伤伤害进行赔偿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n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n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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