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贪污犯罪的追诉时效可按照如下具体情况而定:
若贪污金额达到特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反之,若贪污金额相对较大,或同时存有其它更为严重的贪污情节,那么相应的追诉时效将会延长至十五年;最后,如贪污金额特别庞大或者存在着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追诉时效将被设定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