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社保中心一工作人员与他人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岗人员收取手续费后,为其骗领失业保险金。经查,在近两年时间内,向457名下岗人收取手续费30余万元,并致使三水社保中心55万余元被骗领。近日,三水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各11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55万失业保险被骗领
三水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三水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三水社保中心”)社会关系股办事员陆某照,利用职务之便,与大塘镇村民何某伦相互勾结,先后联系三水某酒楼等多家单位,以减少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为条件(因每个单位购买保险的人数是由社保中心确定的),让他们虚构职工人员增减表等资料,联系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挂靠到上述单位,交纳社会保险费。通过这种手段,违规为下岗人员办理参保、停保手续,致使三水社保中心被318名下岗人员骗领了失业保险金554296元人民币。据悉,被告人何某伦共联系了457名与上述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非法收受了手续费共304500元,被两人共同挥霍。
手续费1000元/人
陆某照在法庭上辩称,他从未想过要得到任何利益,也没有与何某伦共谋。他供认,2003年初,他与何某伦等人在三水一酒楼吃饭时,一名女楼面部长曾向其咨询申领失业救济金的问题。之后,何某伦找他,要他帮助那名楼面部长的亲戚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他们从中收取了500元的手续费,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据悉,到2003年底,何某伦联系了三水多家酒楼、橡胶厂等单位,为200多名下岗工人挂靠就业,虚构劳动关系,并伪造这些单位的职工增减表、裁员证明,使这些不符合条件的下岗工人非法获取了失业救济金。根据供述,何某伦在早期收取的手续费为500元每人,到后来,收取的手续费达到1000元每人!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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