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按下述方式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
2、如果产权证书以一方名义登记,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共同出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书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偿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3、如果配偶同时有证据证明,婚前出资是基于双方同意购买的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财产以一方名义登记,但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共同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婚前共同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
1、非登记方对于该财产的权属应当有清晰的认识;
2、如果共同购房过程中存在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3、如果非登记方希望自身权益获得法律保障,可以通过在与登记方协商增加自己为共同所有人进行房屋变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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