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障转移的详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参保人需要在原先参与保障的地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社保号码,前往当地社保中心开具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随后,参保人需携带该凭证前往新的参保地区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2.当参保人员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按照规定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进行了正常缴费之后,他们可以选择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递交一份提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式书面申请,以及那份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应该在收到上述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认真严谨地审核转移接续的具体请求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如果经过审核后确认符合法规条件,则向参保人原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那个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发送一封表示接收的函件,同时附上提供给那家社保机构的相关信息;如果经过判断,发现转移接续请求并不符合法规条件,那么社保经办机构会向申请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做出具体的书面说明解释。
4.当参保人原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那个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表示接收的函件后,他们也应该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与转移接续有关的手续。这个过程当然包括办理和确认相关的信息等等。
5.最后,当新参保地经过受理参保人员提出的转移接续请求以及收到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过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他们同样应该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与此有关的所有手续,并且把确认的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告知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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