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因为个人原因推迟收房的,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因为个人原因没有按时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所以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
(二)业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推迟收房的,是否缴纳物业费视情而定。如果业主签收了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准备的收楼文件,则视为业主已收楼,物业管理费应当自收楼之日起由业主承担;如果业主没有签收收楼文件,则需要看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交付房屋有何约定?若满足交付条件,且房屋只存在瑕疵问题,不影响房屋使用,则物业管理费从通知收楼之日起由业主承担。反之,从业主正式收楼之日起缴纳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