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找什么担保人合适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范,欲申请取保候审者,其所遴选的取保候审担保人须满足如下要求:即与案情无任何牵涉关联;具备履行相应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益,同时其人身自由并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羁押、限制;具有固定不变的居所及稳固的经济来源。适宜担任此角色的担保人可包括亲属、朋友、同僚以及拥有稳定职业和居住场所的其他社会公众人物,然而,务必确保这些人员均符合前述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找律师能不起诉吗
对某案件而言,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起诉与否是以案情的实质为依据来进行判断和裁决。假如经查明,被取保候审者确属无罪,那么,公诉机关应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取保候审的性质与适用条件,这是由公安、司法等侦查机构通过法律程序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担保要求,或者缴纳适当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从而确保嫌疑人在接受调查期间不逃离现场或者阻碍办案进程,以及在接到传唤时能够随时出庭作证。若因证据不足而导致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并且在一年内的取保候审期限内,侦查机关未能收集到足够的有效证据来证实嫌疑人确实有罪,那么,该嫌疑人将不会面临起诉的指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九条之规范,申请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必须要具备如下主要条件:应当在本人与其所涉及到的刑事案件当中没有任何瓜葛;具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去承担起作为保证人的各项业务职责和义务;在政治地位上享有充分的权益,未曾因为违反诉讼程序或者触犯刑法而受到过羁押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拥有稳定的居住场所以及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适合担任此类担保人的人群包括了亲属、朋友、同事以及其他在社会中拥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各界人士,但是他们都必须严格遵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基本前提条件。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