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规定欠条必须要按手印才有效。可委托法院向有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笔迹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代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签名是否为欠款人本人,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解决;欠条是借款合同的证明,欠款人签字即生效,如无特别约定无需按手印,平时我们都有按手印的习惯,但不按也并不影响签字的效力;法律效力的欠条,写明谁欠谁多少钱,应于什么日期前还,再由欠款人签字盖章即可。法庭上可委托法院向有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笔迹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代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书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欠条是否属于合同
(一)欠条是合同吗
欠条算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当事人、标的、数量就能认定合同成立。而一张欠条一般都包括此几方面,如XX欠XX人民币元,这是欠条最常见的格式,在这里XX就是当事人,标的就是人民币,欠的钱数就是数量,因此合同成立。
(二)欠条的法律效力
假若债权人在法院递交欠条,还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条”形成的原因,如果对方反驳、抗辩、否认,则“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表明“欠条”的成因。
相比之下,债权人如果出示借条的,想要证明其对借款人享有债权的,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就可以,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对方当事人一般很难进行抗辩或者抵赖。
(三)借款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按手印的手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否则不能证明谁欠了谁的钱,或者欠多少钱,这个欠条的证明力就不够;
(二)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你拿着刀子逼着我写一个欠条,那么是无效的。或者你趁我喝醉了骗我写的,也不行。
(三)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道理就不用细说了。民事诉讼法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到的别人利用你在书上的签名伪造了欠条,从法律上看它的取得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认为它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你必须证明。比如,你可以证明除了签名,其他内容都不是你的笔迹,因此不予承认。你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明,这个欠条是某人自己伪造的等等。总之,并非别人手中有这么一个欠条就一定被证明有效,也并不一定就会无效。
根据以上对欠条要具备法律效力应具备的三大要件中我们可以知道按手印的手写欠条只要满足以上三要件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反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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