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的区别:民事主体指的是依法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民事诉讼主体指的是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1、审判机关主持审判活动,司法机关领导民事审判活动,这当然是主体;2、当事人,也就是说,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包括诉讼代理人;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和什么约定的义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相关规定如下: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相互对立、相互联系的;
2、民事权利的内容要通过相应的民事义务表现,民事义务的内容由相应的民事权利限定。在很多情况下,民事主体享有权利的同时,负担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如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般相互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的同时,也负有约定的合同义务;
3、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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