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如此发达的今天电子支付可谓是功不可没,但是因电子支付纠纷也逐渐增多,如何维权成为不少电子支付受害者头痛的问题,电子支付涉及银行、第三方支付软件以及卖家等多个因素,但归根结底,维权还是需要相关的证据。
发生电子支付纠纷,作为受害一方首先应该确定是属于谁的责任,毕竟电子支付涉及多方因素,一般来说电子支付纠纷规则原则为:
1、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
2、当事人应该对自己主观过错或技术,操作上的食物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均有过错时,视各自过错程度对于损害哦的影响而适用过错相抵原则;
4、双方均无过错时,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意外事件等可以作为免责事由。
比方说第三方支付软件在电子支付过程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用户账户余额被盗刷,由此产生的损失可以找第三方支付软件承担。
当事人确定好侵权责任后接下来就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收集各种证据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但收集到的证据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情况的反映;
2、证据与本案有内在的因果联系;
3、非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
电子支付纠纷如果涉及金额较大,而且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我们建议最好可以找个第三方支付纠纷专业的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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