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执行人。一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一般在执行立案后,当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书,会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这个时间段一般在执行立案后7个工作日内。
一、执行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执行书两份;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
二、立案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总之,可以看出整个执行立案程序所涉及的环节较多,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执行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同时要满足执行立案的条件。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恢复执行立案后多久执行
一、恢复执行立案后多久执行
1、执行案件立案后6个月内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二、申请恢复执行应提交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
3、中止执行裁定书或执行和解协议;
4、当事人身份证明;
5、原执行通知复印件;
6、中止执行和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的均应提交已实际执行到位或协议履行情况等证据材料;
7、恢复执行案件审查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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