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事业运营许可证书申请流程:
需由单位或者个人主动前往所在区域的政府服务中心新闻出版局提交书面申请,并领取相应的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随后,务必要将所需的相关材料完整地递交给相关部门。
在此过程中,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将会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实际调研以及审核。
若经过实地考察与核实认定这些申请材料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新闻出版局会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省新闻出版,正式批准许可设立印刷企业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授予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书。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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