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邀约中作出承诺的合同成立吗
在邀约中作出承诺的合同不成立。因为在一般情形下,通过要约的方式订立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签订的;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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