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放贷是违法行为吗?
时间:2023-06-26 07:00:10 3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放贷一般不是违法行为,只要房贷的主体具有放贷的资质,并且放贷的金额、利息合理即可。如果放高利贷的,则是违法行为。而借款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可认定为高利贷。

一、网络贷款多少利息合法

不管是什么贷款,借贷利率都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网络贷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36%就是合法的。我国对贷款利率进行了划分,一般年利率不超过24%时,属于司法保护区,借款利率在这一范围内,借款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国家法庭就会强制借款人还清欠款。贷款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时,属于自愿协商区,这一利率范围常见于私人借贷,主要为借贷双方自愿承认的贷款利率,借款人如果不还这一部分利息,出借人告上法庭时,法庭也不会强制借款人偿还这一部分的利息。贷款年利率超过36%时,属于违法区,凡是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产品都属于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法院能起诉高利贷吗

高利贷起诉到法院有用。法律规定,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的,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因高利贷向法院起诉的,可请求法院确认超出部分为无效利率,不予返还。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高利贷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高利贷超过法律规定利率的部分属于不当得利。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高额利率支付利息的,没有法律根据,属于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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