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在正常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公共利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对于招摇撞骗的情节不同,处罚也会有所不同。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在正常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公共利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综合上面所说的,招摇撞骗的情形都不是以数额多少来进行决定的,一般只要产生数额太大的放在,就会处此罪的加重刑法来进行处理,加得的处罚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所以,案件的不同所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征是什么?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 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等,使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活动。
2. 穿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制服,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证件、印章等,让他人误认为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相关人员交流,从而获取相关信息或者影响其行为。
4. 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造成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等罪名。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受到相应的刑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会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在正常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招摇撞骗的情形都不是以数额多少来进行决定的,只要产生数额太大的放在,就会处此罪的加重刑法来进行处理。因此,案件的不同所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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