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豢养的鲨鱼品种并不在我国法律所设定的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类别之内,那么便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您选择的动物恰巧是处于我国重点保护范畴内的鲨鱼类种群的话,那么此类饲养行为无疑是不合法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法规,对此类受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物种,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私人养殖、捕猎或交易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3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