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管辖权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时间:2023-06-06 20:52:57 1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法函[2002]246号

关于对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管辖权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海南省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行政复议管辖权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琼府法[2002]1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当事人选择,可以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相应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颁布日期:2002-10-11)

全文2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管辖权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管辖权限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