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办理流程和费用
安置房作为政府在城市道路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其办理过户手续及费用是许多居民关注的焦点。
1.我们需要了解安置房的过户流程。过户流程主要包括: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最后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整个流程需要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
2.在费用方面,安置房过户涉及的费用包括交易手续服务费、登记费、土地收益金、核档费、契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这些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承担方在过户过程中会有明确的规定。
二、安置房办理材料和程序
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以及测量分户平面图等;
8.如果被拆迁人死亡,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则如上所述,从内勤收件到外勤复审,再到内勤收费和各级审批,最后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每一步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三、安置房办理费用解析
在安置房过户过程中,各项费用的计算和承担方是需要特别关注的。
1.交易手续服务费一般按照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由买方承担。
2.土地收益金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由卖方承担。核档费为50元/宗。
3.契税的税率为3%,但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印花税税率为1‰,由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4.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有两种选择,具体计算方式会根据房屋购买发票和成交价格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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