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路甬祥副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路甬祥在报告中建议将专利法的修改列入常委会明年的立法计
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组成三个检查小组,分赴北京、上海、辽宁、江苏、广东、四川等地,并委托天津、重庆、河北、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8省(市)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报告中说,近年来,我国专利工作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日趋完备,全社会的专利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专利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和发展,专利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不断得到加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持续增长。专利法的实施,提升了我国自主创新的能力,推动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但是,专利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还不能适应切实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支撑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力度;专利技术的实施率还比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对专利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还不够有力,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力度;知识产权人才短缺,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专利法的某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将专利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年的立法计划。执法检查中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完善专利授权制度、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等具体意见,建议在修改法律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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