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抵押权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此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不能够处分抵押财产,如果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也需要与抵押人协议解决,并不能不经过与协议而将的抵押车卖给别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抵押权人。
一、民法规定抵押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人按照以下规定行使抵押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债权人包括抵押权人吗
债权人包括抵押权人,如果债权设立了抵押权,则债权人就是抵押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实现自己的抵押权,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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