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错方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同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否有利于非过错方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不利于非过错方。没有规定离婚时过错方少分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分割判决。法院在判决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不会因为一方有过错而判断其少分财产。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给予适当的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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