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2、被告同意离婚,但对离婚的其他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的,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应当在答辩状中提出,夫妻的感情还没有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对起诉状中的其他诉讼请求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反驳的。”
离婚诉讼中要如何答辩?
(1)在举证期间内提交证据,一般法院在立案时,同时会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院比较常见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因此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答辩证据。(2)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案件的法官联系,法院一般会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可以有更充分的时间去准备。(3)坚持与对方调解协商,虽然已经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在诉讼期间仍可以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