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情况下和别人生了孩子的是算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按照一夫一妻原则的要求,有配偶者只能在婚姻终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离婚后再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和引起婚姻无效的原因。
一、哪些情况下重婚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
重婚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构成须具备的要件是:
1、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一是重婚,二是与他人同居,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这些行为侵害他人的权利,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权利中的法定义务,构成违法性。
2、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损害事实,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侵害对方配偶的配偶权;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侵害配偶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果关系,表现为:违法行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造成配偶权、身体权或者健康权、亲权或者亲属权等损害;配偶权、身体权或者健康权、亲权或者亲属权的损害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损害。
4、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相关规定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违法行为,扩大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增加了适用的弹性,有利于救济受到损害一方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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