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能取出来现金吗
在金融领域中,信用卡具备着提取现金的这一神奇功能,被广泛地称为“信用卡预借现金”服务。
作为信用卡的基础功能之一,这项业务旨在满足持卡人在面对突发性或者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时,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获取所需现金借款。
如今,众多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纷纷提供通过自动提款机(ATM)、银行营业大厅柜台、网上银行以及电话等方式进行预借现金的便利渠道。
值得强调的是,信用卡的预借现金金额一般限定为其授信总额度的50%以内,但仍有部分特殊信用卡产品允许持卡人使用最高达到授信总额度100%的额度提取现金。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发卡银行印制的信用卡申请材料文本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一)申请人信息:编号、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住宅地址、账单寄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验证信息、其他验证信息等;
(二)合同信息:领用合同(协议)、信用卡章程、重要提示、合同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
(三)费用信息: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收费信息查询渠道、收费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
(四)其他信息:申请人已持有的信用卡及其授信额度、申请人声明、申请人确认栏和签名栏、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和银行网站、投诉渠道等。
“重要提示”应当在信用卡申请材料中以醒目方式列示,至少包括申请信用卡的基本条件、所需基本申请资料、计结息规则、年费/滞纳金/超限费收取方式、阅读领用合同(协议)并签字的提示、申请人信息的安全保密提示、非法使用信用卡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的提示、其他对申请人信用和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等信息。
申请人确认栏应当载明以下语句,并要求客户抄录后签名:“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
二、信用卡欠款会被拘留吗
在通常状况下,持有人并不会因为信用卡逾期而遭受拘留等强制性惩罚措施。
信用卡拖欠款项通常仅为民事纷争范畴内事件,并非刑事犯罪行为,因此欠款者无需承受拘留之责。
有一种特殊情形需要值得注意,即恶意透支行为。
所谓恶意透支,即是指持卡人故意以非法占有所追求的目的,超越核准限额或规定时限进行信用卡透支,且经过发卡行多次提醒催讨仍然拒不偿还透支款项的严重情节。
在此情形之下,若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则将受到刑事拘留以及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发卡银行印制的信用卡申请材料文本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要素:\n(一)申请人信息:编号、申请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住宅地址、账单寄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验证信息、其他验证信息等;\n(二)合同信息:领用合同(协议)、信用卡章程、重要提示、合同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n(三)费用信息: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收费信息查询渠道、收费信息变更的通知方式等;\n(四)其他信息:申请人已持有的信用卡及其授信额度、申请人声明、申请人确认栏和签名栏、发卡银行服务电话和银行网站、投诉渠道等。\n“重要提示”应当在信用卡申请材料中以醒目方式列示,至少包括申请信用卡的基本条件、所需基本申请资料、计结息规则、年费/滞纳金/超限费收取方式、阅读领用合同(协议)并签字的提示、申请人信息的安全保密提示、非法使用信用卡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的提示、其他对申请人信用和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等信息。\n申请人确认栏应当载明以下语句,并要求客户抄录后签名:“本人已阅读全部申请材料,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该信用卡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领用合同(协议)的各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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