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一是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二是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三是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四是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五是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新部令规定严格落实考试内容,严格执行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推行随机安排考试,由计算机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与驾校、与考生信息双向屏蔽。推行考务公开,考前公开考试安排,考中公开考试视频,考后当场公布成绩,以公开促公正。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