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程序过程中,已经筛选过的证据如果没有重大的瑕疵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获得的这些证据,通常情况下是作为可接受的证据来加以使用的。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答: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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