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职工工伤、有关期限、伤病关系等),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X片、MRI片、CT片等)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肌电图、脑电图、视听觉电生理等)。
(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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