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联系效力有哪些?
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都是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时,由法官居间调解产生的文书。这两者有密切的联系,没有本质性区别。
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先让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签订离婚调解协议,然后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2、签了离婚调解协议,可不可以拒收离婚调解书?
签订调解协议后,可以拒绝签收调解书。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后反悔,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的,离婚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应出具离婚判决书。但是,有一种例外情形,即:离婚调解协议上约定“离婚调解协议自双方签订捺印时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不影响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3、离婚调解书不签字有什么效力?
离婚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那么离婚调解书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的调解也就失败了,这时人民法院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及时判决离婚案件。
4、离婚调解离婚书的有效期是2年吗?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生效后,是不存在所谓“有效期”一说的。生效后,对于特定事项,永远有效。
这里所谓的“2年有效期”是指离婚调解书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有隐匿、毁损财产的,可以在2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配。
(2)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在2年内申请执行(一般调解结案的,都会自动履行,不存在申请执行的问题)。
(3)对离婚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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