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哪些单位
国家权力机关的六个有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是什么
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如下:
1.修改宪法,制定与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
2.选举、决定和任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
《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等。
三、国家权力机关是怎么产生的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n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n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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