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二、办理流程le="width:8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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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2号修订)第七条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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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描述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二)企业依法终止的;(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二、办理流程
收件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证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奇、郭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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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奇、郭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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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路勇
5个工作日
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
下列情形的一种: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路勇
2个工作日
按照审查环节的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下列情形的一种:1.准予行政许可2.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奇、郭茜
-->
3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或收回下列证件的一种:
1、《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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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刘奇、郭茜
-->
2个工作日
送达或收回下列证件的一种:1、《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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