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会判多久致人死亡
1、因寻衅滋事致人死亡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包括动机不同、行为对象不同等。
(1)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
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
二、犯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已经私了还会判刑吗
1、犯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已经私了还有可能会判刑、也有可能不会。
(1)刑事案件和解后会不会判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3)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是否还会判刑有不同处理结果。
(1)针对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决定自诉人是否撤诉的因素之一为,自诉人同被告人达成和解。因此,自诉案件当事人私了,自诉人撤回自诉,不会被判刑。
(2)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原告,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够构成犯罪,是否判刑。只是在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且对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三、寻衅滋事的客观行为有哪些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四、涉嫌寻衅滋事罪可刑拘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n(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n(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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