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设备加工合同纠纷案
问: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我岳父在江苏靖江办了一个个体汽车空调配件加工厂,为对方天津加工一批设备约35万元,合同为交付一年内由我方负责保修,在合同期未满一年差几天时,对方又补拟了一个合同,如果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要退货,当时因为我方又为对方加工了一批12万元的产品,对方说如果签了此合同,可以兑现12万元的产品款,所以我方就签了字.合同签完随后对方说经过天津检验,说设备不合格,因此要求退设备并退款.直至今日12万元的产品款也没有能兑现.
去年11月对方在天津起诉,我方去天津应诉,败诉,上诉再败诉.现在对方追及江苏靖江,法院对我强制执行并拘留15天.事先为对方加工产品已经借款垫支负债经营,后来加工厂被迫倒闭,个人房产也出卖以还他人借款.现在对方律师又要以转移财产罪进行起诉.
作为军人,家中出了这样的事,对于此我很烦恼,严重影响了我的部队工作.做这批设备本身利润不高,毛利才只三四万元,对方后来加工的12万元货款又没有付,我们不知现在该做些什么已经在家破的边缘.
以我理解:对方第二次合同是否有欺诈行为,再及下一步我方该如何进行
答:
一、在合同期未满一年差几天时,对方又补拟了一个合同,如果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要退货,当时因为我方又为对方加工了一批12万元的产品,对方说如果签了此合同,可以兑现12万元的产品款,所以我方就签了字.从这一事实来看,你方签字属于重大失误。因为你方既然签字认可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方说经过天津检验,说设备不合格。你们如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建议聘请当地的律师认真具体的分析案情,为你们提供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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