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慎重。1。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买房与否的关键。
2。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预售房(在建、未竣工、未交付使用),检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确认所购房屋在预售范围内;如果是现房,检查开发商是否有该房屋的大额房产证(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从预售房到现房)和新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同时还要检查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注意这些许可证件的名称是否一致。购房确认后,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标准合同文本。不要随意签署开发商拟定的“购房协议”,并交纳定金。在很多情况下,协议看似没有问题,实际上却包含了一些不平等的条款,所以购房者应该多加注意。买房时要约定条件和期限。所谓交付有两层含义:一是不动产的实际交付;二是转让登记。因此,实物交付和产权转让应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许可证》的房屋交付不予受理。
5。明确违约的具体时间和责任。对于未来的住房来说,由于资金不足而延迟交房是家常便饭,甚至连交房都付不起。对此,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约定交付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的责任。
6。检查房子的质量。在签订合同时,要对《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进行核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附件,检查开发商是否对质量问题负责。
7。明确物业管理事项。要多了解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对于未来的房子,即使是现有的房子,也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有所不同。此时,应明确开发商在违约或与说明书不符时应承担的责任。供参考:签订合同后,购房人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售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化超过约定范围;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不可错过的平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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