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在外所欠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
如果是男方转移挥霍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