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学校因为他人侵权受伤,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如果学校存在过错,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严重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如果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
在校在籍学生是否要直接在学校报名?
教资在校生不是必须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在校生可以选择在学籍所在地,即就读学校所在地区进行报考。此外,大部分省份规定在校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亦或是非学籍所在地非户籍所在进行报考。在校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可以选择的报考点如下:在校生可以凭借学籍证明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也可以凭借户籍在所在地进行报名。在非学籍非户籍所在地进行报名,根据教师资格证报名要求,此时在校生应提供所在地的居住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全文5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