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没成立公司前租赁合同如何签
公司没成立前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的名称签订租赁合同,可以以股东的名称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二、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连带赔偿责任,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设立行为的主体(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近似于合伙关系,即由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2、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至于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
全文5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