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评估自身是否具备发行上市的条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企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3.企业股权历史沿革清晰和转让股权合法,无虚假出资、违规持股的现象,不存在股权权属纠纷。
4.企业应具有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出比照上市公司运行的,明确、清晰的制度文本。
全文5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