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领结婚证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领取。夫妻领结婚证后房产证加名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贷款的房产证加名,二是有贷款的房产证加名。
一、夫妻领结婚证在哪里领
夫妻领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夫妻领结婚证后房产证加名怎么加
夫妻领结婚证后房产证加名的加法如下:
第一种情况: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第二种情况:有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第一种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结婚证生日当天能领吗
可以在生日当天领结婚证,但必须是正常的工作日时间,否则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是不上班的。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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