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轮流抚养也是法律允许的抚养方式。轮流抚养,顾名思义,是指父母在不同的时间段轮流抚养孩子。放眼整个抚养过程,的确又是父母共同抚养的,只是分别抚养、轮流抚养而已。司法实务中,法院处理抚养权判决轮流抚养的并不太多。因为如果想充分发挥好轮流抚养的好处,需要男女双方很好的配合。但是不是所有的夫妻离婚后都能够做朋友,也不是所有的父母离婚后都能够放下彼此的恩怨以孩子利益最大化来对待孩子。所以,因为不断交接孩子让离婚的双方过多的产生交集不一定带给孩子的是爱,可能是更深的伤害;父母的不同的教育理念的冲突也会让孩子无所适从。另外,从孩子自身来说,生活环境的不断变化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也不太有利。所以,一定要慎重选择轮流抚养。
法律上有共同抚养权吗
法律上有共同抚养权,但是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规定如下:
1、父母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前提是不得影响孩子的生活以及身心健康,且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流程如下:
1、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与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被告;
3、若经过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确有不适应继续承担抚养权的情况,应当判决抚养权转移给原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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