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对婚姻合法财产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一方的专有财产属于自己。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必要时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即法律承认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享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实物、资本或者抽象财产;分配财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约定计量标准进行评估。
同居如何分割财产
同居期间分割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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