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负担购房等财产的债务,该房屋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视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可视为夫妻个人债务。原则上,这种协议对债权人没有对抗作用,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协议或事后追认协议。
三、夫妻一方因个人费用不合理,如赌博、吸毒、酗酒等。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附带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无清偿责任。
5、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赡养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6、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个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违法犯罪和侵权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中明确包括清偿的例外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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