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被订立成三份,买方持有一份,卖方(即开发商)持有一份,以及银行作为第三方也会持有一份。这是一种书面形式的买卖房屋的合约,依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其签署之时就已经依法成立了,那么它就会立即生效,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特别的约定。而开发商所持有的这份合同,则主要用于在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的过程中进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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