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因楼下失火造成,可要求房主赔偿,如遭拒绝可诉至法院;
2、如果房主能够证明确是因为消防设施有问题,消防通道堵塞导致火势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可要求物业赔偿。
一、失火罪怎么认定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二、楼上阳台渗水到楼下谁负责
楼上阳台渗水到楼下,首先应先查明该漏水情况是由谁造成。如果查明漏水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假若对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三、房屋买方拖着不过户应怎么办?
1、找律师发律师函给房主,告知房主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房主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房主看到这些法律规定之后,他如果是法律意识比较强的,他可能就会将这个房子过户给那个买受人。
2、如果有一些房主他仍然是拒不过户的,那么买房人他可以去法院起诉,借助于国家公权力和强制力,这个起诉它除了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之外,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责任。
3、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让房主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另外对于那个合同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但是那个违约责任的约定,它不足以弥补买房人实际损失的,买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情况,要求卖方那个填补那个相应的损失,已达到实际损失的那个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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