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这个问题的当事人应该是想问: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因此,工伤认定的第一步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对工伤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如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鉴定都有哪些程序?
做工伤鉴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二、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第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第四、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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