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已经执行为老赖,还在外借钱算诈骗吗?
在通常情况下,借款后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并不等同于欺诈行为。
然而,若借款人在借贷过程中蓄谋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即借用贷款之初便存有赖账之心;
同时运用虚构事实及掩盖真相等手段迷惑出借人令其误以为借款人具备充分偿还实力,从而向其发放贷款,那么此类情况无疑将会构成欺诈罪行。一旦构成上述欺诈犯罪,违法者将遭受治安处罚,倘若所涉及的诈骗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则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法院已经判了派出所又找我如何应对
公安机关要求法院提供判决书,主要原因在于缓刑期届满时,当事人需要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备案。唯一的条件便是个人所有的刑事责任已经完整地执行完毕。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者来说,在缓刑考验期限之内,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社区矫正。只要未涉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后,原来判处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宣布这一结果。缓刑制度允许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时期的考验期间内,对罪犯实施详细的观察和评估。
根据罪犯在此期间的行为表现,考察机构将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借款未能如约偿还并不等同于诈骗行为。然而,若在借贷关系建立之初,借款人便蓄意侵占出借方资产,通过刻意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歪曲事实以获取贷款,那这样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诈骗。对于此类诈骗行为,法律必将给予严厉的打击,根据其恶劣程度的不同,借款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因此,在进行借款以及贷款业务活动中,保持诚信原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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