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在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什么部门颁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有的地方是在当地行政审批大厅的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窗口发。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二、土地确权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确权证丢失,应当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挂失补办确权证。土地确权证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证,对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册子里有详细记载,如果土地承包权证书丢失,损坏应当及时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领补办。
三、农村土地确权年限是多少年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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