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一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法规所要求。
实际上,所谓的"一车一杆"特指的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为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车辆专门设置的快速通道,当此类车辆想要通过此收费站点时,仅需从一条车道便可轻松完成通行,实现无需停车即可缴纳费用的便捷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一车一杆"的便捷方式乃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基于ETC车辆特殊需求而特别制定的收费规定,其初衷就是为了提升整体交通行驶效率以及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体验。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车一杆"并未被纳入到法律法规的范畴之内,它仅仅是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据实际运营状况而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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